授权合作商管理办法

“知护陪诊”

授权合作商管理办法

 

为更好的发展陪诊业务,满足异地赴京就医需求,保证陪诊质量、规范陪诊流程和收费标准,做好陪诊业务,保障“知护陪诊”品牌良性发展。公司研究决定,特拟定建立授权合作商的管理办法。

一、对授权合作商的要求

1、申请成为授权合作商单位必需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或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个人,

2、申请成为授权合作商的合作单位或合作个人,必须有不低于区域标准的固定办公场所。并且具有用于推广知护陪诊业务的办公条件和办公设备。

3、申请成为授权合作商的必须严格按照“知护陪诊”的流程和要求执行。

二、申请成为《授权合作商》培训基地的具体步骤

1、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各类相关合法的证明材料。

2、“知护陪诊”做实地考察后签定合作协议。

3、签定合作协议后7日内由申请单位向“知护陪诊”交纳信誉保证金。

三、管理条例

1、授权合作商需认真制定年度计划,按照协议有关要求执行相关操作。

2、授权合作商:根据运营水平以及拓展客户数量,授予相应机构“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白金”级“授权合作商”。

3、在区域市场方面上严格按照“知护陪诊”执行。

4、随时接受“知护陪诊”的监督、检查。

5、要认真配合“知护陪诊”开展有关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定期反馈拓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信息。

6、各授权合作商不经“知护陪诊”批准不允许自行与第三方签订关于本项目的任何合作意向。

7、“知护陪诊”负责向各培训基地提供本学院专业的教学大纲、教材、相关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8、积极参加“知护陪诊”组织的各项经验交流活动。认真做好年度工作的规划与总结。

9、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公司管理条例或违反合作协议的事情发生,立即取消授权合作商资格,终止合作并在本公司网站上给以公示。同时撤销授权合作商在“知护陪诊”的备案资料。

四、信誉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

1、信誉保证金的收取:根据申请资料和实地考察情况,“知护陪诊”给予评定,并决定信誉保证的收取标准。

2、信誉保证金账户,专户专款存放,以保证款项的安全。

3、信誉保证金的退还:在合作期满,双方无任何异议,“知护陪诊”在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信誉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1、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知护陪诊”所有。

2、本办法自202391日起正式执行。

 

 

“知护陪诊” 项目管理组

20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