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王重阳被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分局执行监视居住。
2020年6月,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对王重阳、王文宣等人提起公诉。2020年8月,检察院又将博爱颐养中心追加为被告人单位。
起诉书显示,从2011年开始,博爱颐养中心在绵阳市涪城区怡海明珠10楼成立客户服务中心,在明知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的资质的情况下,成立以总监、部长、经理、业务员组成的团队,在绵阳城区等地的公园、街道、小区等老年人聚集地发放宣传资料,以收取“养生养老服务费”,并承诺“服务费”到期可退为由,截止2019年2日共收取人民币509203200.00元,涉及人数8000余人,同时以返代金券后兑换现金的方式给投资人返利。
2016年10月30日,博爱颐养中心法人代表王廷龙因病去世,由其儿子王重阳接手管理经营。王重阳继续采取之前的方式吸收存款。
2016年11月至2019年2月,王重阳作为博爱颐养心的实际控制人和法人代表,共吸收存款97148270.00元。
2017年8月,博爱颐养中心资金链断裂,无法对所欠群众本金及利息进行兑付,博爱颐养中心共欠金额达2.6亿余元,涉及人数4000余人。
起诉书披露,被公诉的9人中,除王重阳外,其余人员均由业务收入获得提成。其中,王文宣从2012年5月至2017年8月在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总共提成159万余元,赃款已耗用。吴正川从2013年底至2017年8月在客户服务中心工作, 在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期间总共提成141.8万余元,赃款已耗用。其他人员的提成多数都有数十万,均已全部耗用。
检察机关认为,王重阳、王文宣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1月11日,该案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周女士说,虽然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但支付钱款的老人们并不能安心。不久前,王重阳又追回了部分钱款,按照受害人损失比例分配,周女士分到1000多元,但对于她的损失来说是“杯水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