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试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主导、专业支撑、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从政府层面讲,要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职能,聚焦重度失能老年人等基本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和集成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家庭照护床位建设;从专业社会力量来看,要发挥品牌连锁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规范、优质的照护服务;从家庭来看,要发挥家庭成员在老年人长期居家照料服务中的基础作用,通过组织居家照护者技能培训等支持方式,提升家庭照护的功能和水平。
此外,该试行办法强化了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发生服务质量、服务安全、欺老虐老等问题及失信行为,经核实属于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养老服务机构相应责任。同时,强化北京各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要求各区民政局、签约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公示投诉受理和处理的方式及程序,畅通投诉反馈渠道。要求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责落实专项监管责任,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
相关配套措施正跟进
据民政部介绍,近年来部分地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创造性地发展出了家庭养老床位,依托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专业照料、远程监测等居家失能养老服务。相当于把养老机构的床位设在家里、把专业服务送到家,既发挥了养老机构的辐射作用,又弥补了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不足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有业内专家表示,家庭养老床位的成功运行,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支持。首先,这种养老模式具有一定的公益性,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补助。从各地试点看,杭州市对经试点地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补助;南京市鼓楼区对每张家庭养老床位,政府配套补贴3000元,对于面向半失能、失能老人提供家庭床位的养老机构,政府的补贴标准按人按月实施补贴。
不容忽视的是,失能老人的护理是家庭沉重的负担,在经济上给家庭带来巨大的压力。对此,业界寄望于各地正在试点的长期护理险对这一问题加以解决。
据悉,正在提交审议的《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规定,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范围和保障范围,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解决经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保障需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当将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结果作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依据。(广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应当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器具按规定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