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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床位“搬”进家,多地创新举措夯实养老“第三张床”

厘清政府企业家庭责任

按照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要求,要建立以家庭为基础,在政府主导下,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满足居住在家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那么,按照这一基本原则,各地在谋划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的同时,该如何划分政府、社会、家庭的养老责任?

据悉,试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主导、专业支撑、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从政府层面讲,要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职能,聚焦重度失能老年人等基本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和集成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家庭照护床位建设;从专业社会力量来看,要发挥品牌连锁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规范、优质的照护服务;从家庭来看,要发挥家庭成员在老年人长期居家照料服务中的基础作用,通过组织居家照护者技能培训等支持方式,提升家庭照护的功能和水平。

此外,该试行办法强化了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发生服务质量、服务安全、欺老虐老等问题及失信行为,经核实属于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养老服务机构相应责任。同时,强化北京各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要求各区民政局、签约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公示投诉受理和处理的方式及程序,畅通投诉反馈渠道。要求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责落实专项监管责任,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

相关配套措施正跟进

据民政部介绍,近年来部分地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创造性地发展出了家庭养老床位,依托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专业照料、远程监测等居家失能养老服务。相当于把养老机构的床位设在家里、把专业服务送到家,既发挥了养老机构的辐射作用,又弥补了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不足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有业内专家表示,家庭养老床位的成功运行,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支持。首先,这种养老模式具有一定的公益性,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补助。从各地试点看,杭州市对经试点地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补助;南京市鼓楼区对每张家庭养老床位,政府配套补贴3000元,对于面向半失能、失能老人提供家庭床位的养老机构,政府的补贴标准按人按月实施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