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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喊你提意见,事关未来五年养老大事

在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

同时,全省将普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在健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在农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立健全居家养老助餐配餐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广居家养老“大配餐”、社区养老“长者饭堂”等“助餐配餐”服务模式,健全完善助餐配餐服务点,不断满足老年人居家用餐服务需求。

到2022年,以县为单位全面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在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能力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加大医保定点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申请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在其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

同时,加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另外,还将加大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力度,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待遇。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将“大湾区养老”融入粤港澳协同发展空间,以深港口岸经济带、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发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的先导作用,深化粤港澳在养老服务产业、人才、资金、项目、标准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通过资源共享、政策协调、制度衔接和服务互通,探索珠三角九市异地养老服务和拓展面向港澳同胞的跨境养老服务;落实与境内民办养老机构同等待遇,吸引港澳养老服务提供者来粤开设和运营养老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