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表象。
创新,当然难度很高。而不足200人投保,保险公司即便能力再强,也无法基于大数法则进行合理的产品设计和科学定价,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实际上,对保险公司来说,开展这项业务的积极性也不太高。
一位保险公司高管坦言,“以房养老”保险属于保本微利型业务,需要不断向老人支付养老金,在老人过世后才能处置房产,对现金流有很高要求,因此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
老人的顾虑更多。
在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下,一些人难以接受“以房养老”。很多老人也难以接受自己辛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
来自子女的压力也不小。
很多人觉得辛辛苦苦伺候老人一辈子,房子哪能轻易拿去抵押了,而且将来还要归保险公司处置,自己啥都捞不着,对此坚决反对。
当然,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以房养老”旗号,把老人房产抵押套现,拿钱跑路的骗局也不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们对正规合法的“以房养老”保险的不信任。
尽管“以房养老”保险在较长时间内会是一个小众产品,但它还是有市场的,比如空巢家庭等需要这样的产品,因此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呵护。
一要加强顶层设计,相关部门攥指成拳,合力致远。
“以房养老”保险除了需要应对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增加了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房产处置风险、法律风险等,特别是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业务流程管理和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税收方面也缺少政策扶持。
建议相关部委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疏通发展堵点,推动完善配套政策,简化业务流程,把好事办好。
二要完善养老产业链,提升保险公司业务经办能力。
保险产品尤其是养老产品,初心一定要落在“服务”上,与老年人的诉求相吻合。
打铁还需自身硬。
保险公司应抓好自身能力的建设,特别是精算、定价和专业队伍的建设。
建立产品需求调研机制,以获取更多的产品反馈信息及数据,用于进一步完善产品开发设计、管理制度及营销策略。提高条款费率的透明化程度,文字表述上也应尽量通俗易懂,便于投保老人理解和接受。
同时,保险公司作为服务主体,应发挥自身优势,完善养老产业链布局,探索通过引入长期护理保险与“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有效融合、发展康复医疗等,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到今年7月份,“以房养老”保险业务开展就将满7年。
行百里者半九十。
我们期待,“以房养老”保险谋篇起势,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