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 新闻中心
案值百万亿元的居家养老骗局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斌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2019年11月26日,该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斌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曹斌铭继续退赔。
一审宣判后,曹斌铭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其上诉理由之一是,涉案公司均为合法经营,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养老产业的经营,曹斌铭既未肆意挥霍集资款,也未转移隐匿销毁账目,且一再保证偿还集资人所有款项,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决认定为集资诈骗罪错误。
针对曹斌铭的这一上诉理由及相关辩护意见,二审法院经审查,审计报告显示“爱晚系”六大板块及关联公司中,只有网上商城和南京雁南飞有经营收入,但其经营收入根本无法支撑曹斌铭还本付息所需要的资金,“爱福家”项目的唯一收入来源是上海福晚拨付给各门店集资额3%的抽成。曹斌铭租赁建立南京满城芳社区,在青岛、杭州和海南购买用于建立满城芳社区的酒店,购买字画等艺术品和金融牌照等,目的是诱使集资参与人相信其所谓老龄产业存在真正的居家养老服务,营造其有实体基础的假象,以吸收更多的资金用于借新还旧。上诉人曹斌铭个人控制与支配所有集资款,且主要用于支付前期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及收益、支付高管高额薪酬、奖励及销售团队薪酬、提成、个人支配使用、挥霍消费等,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其宣传的投资项目的资金与其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46.98亿余元。在资金链断裂后,曹斌铭明知其无法归还集资款,仍虚构旗下基金公司国外上市的信息加大集资力度,最后携款潜逃。二审法院据此认定上诉人曹斌铭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对该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2020年10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