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 新闻中心
都是干货!云南出台意见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见效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综合监管全过程。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会商共议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卫生健康、国资、税务、市场监管、统计、医疗保障、消防救援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格局。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综合监管工作推进执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
(十六)提升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和免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程序。推动人财物等监管资源向基层下沉,支持乡镇(街道)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日常巡查、投诉举报受理、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县级执法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加强依法履职所需的技术、设备、经费等方面的保障,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水平。
(十七)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自媒体作用,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宣传,提升舆情研判能力,对于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研判、主动引导、精准化解,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发展改革部门依法负责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养老服务项目实施管理,督促项目加快实施。
教育部门依照权限负责管理监督考核院校内(技工院校除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
公安部门依法负责查处扰乱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秩序,故意伤害、虐待老年人等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以及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和诈骗等侵犯老年人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人口管理信息的共享应用,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服务管理效率。
民政部门依法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的监督管理,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监管,以及对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领域行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