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以来,国务院、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养老院及养老机构和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政策,内容涉及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建设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等内容:
2019年9月,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至2025年,我国将支持300个左右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养老机构、1000个左右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支持城市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医养结合设施。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更好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
目前,我国各省市依据国家层面政策制定了对于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2年底前我国将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占比提高到55%。我国各省市已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