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对于个人来说,需要多种方式为自己的养老做好准备,构建个人完善均衡的‘养老三支柱’,即‘基本养老+企业缴费+个人储备’。”泰康养老保险首席养老金执行官田军称。
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被认为是养老金融改革的关键环节。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申了这一要点。
“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紧锣密鼓推出。”近期,在介绍个人养老保险发展情况时,人社部副部长游钧透露,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借鉴国际经验,总结国内一些试点经验,目前已形成初步思路。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5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决定于6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期限暂定一年,中国人寿、人保寿险、太平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以及新华人寿参与此次试点。加快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又迈出重要一步。
“个人养老金制度应该有助于第三支柱真正在制度安排上成为养老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增强养老金的积累和保障能力,真正实现规范发展。”郭金龙说。
在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方面,田军建议,尽快出台第三支柱配套政策。一是个税优惠政策在全国推开的同时考虑进一步提高税收优惠比例。二是通过政策手段丰富和规范第三支柱产品,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比如个人养老保障产品、养老理财和基金、商业养老金等,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从而推动第三支柱发展。三是可以引入互联网、云计算等科技创新手段,建立统一规范的购买支付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