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陈芳介绍说,从实践来看,家庭养老床位能够实现多方共赢:老年人实现了“养老不离家”,并能较好满足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对于养老服务机构,硬件等重资本投入大大减少,一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投入是机构养老床位的1/5;政府方面,有效缓解老城区养老床位供应相对不足的难题。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着重把握三个原则。”陈芳表示,一是适用性原则,因为本标准作为国家行业标准,不仅参考南京的工作情况,还考虑到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差异;二是易用性原则,突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面统一、规定性要求,不能太过具体,成为操作指南;三是协调性原则,养老服务行业已经推出大量标准,而家庭养老床位又横跨机构、社区、居家三个领域,所以,严格遵守现行有效标准,避免重复和不一致情况。
江苏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4万余张
据近期公布的“七普”数据,江苏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1850.53万人,老龄化比例达到21.84%,位居全国第六。
“江苏是全国较早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的地区之一。2016年南京市就在部分养老机构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说,截至目前,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淮安、镇江、泰州等8个市开展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占全省设区市比例的65%,共建成并运营床位1.4万余张。
除了南京“嵌入式”家庭养老床位的运作模式,江苏各地还在探索中结合当地特点以及老人个性化需求,创新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模式。
据了解,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卫健局充分发挥大部制优势,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全区家庭病床统一管理,为老年人提供包括上门巡诊、康复治疗、卧床护理等医护服务,并衔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苏州市聚焦老年人极易发生疾病和意外的夜晚时段,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安排专业照护人员上门提供起居照料、饮食照料、个人卫生、临床护理、应急处置等服务,有效弥补了高龄、独居老人夜间照护领域的服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