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扶持保障和监管措施。坚持扶持引导和监督管理并重,推动养老服务增加供给、提质增效。一方面,针对养老行业资金投入大、成本回收慢、利润低、融资难等问题,从资金扶持、税费减免、慈善公益、人才保障、金融保险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扶持措施;另一方面,从部门监管、标准体系、质量评估、投诉处理、人员管理、行业自律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监管措施,推动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五、细化法律责任和处罚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鉴其他省立法经验,对未按照规定建设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按照规定移交以及养老服务组织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隐藏行为,设定了处罚条款,量化了处罚标准;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设定了处分措施。(根据山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