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示范文本已于2021年7月23日起正式施行。公众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或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下载。
BF-2021-2731 合同编号:
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
(养老机构版)
北 京 市 民 政 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本市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之间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时使用。当事人可以使用本合同,也可以参照本合同自行制定合同文本。
2.本示范文本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并在民政局备案,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入住老年人及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前,要注意查看养老机构的经营资质。
3.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定本示范文本的选择性条款,划线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文中“□”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文中“□”中以划“×”,以示删除。
4.当事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养老服务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养老机构承担的责任。
5.养老机构有义务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老年人及其代理人等进行提示。老年人及其代理人等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
6.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各方当事人都有权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7.本示范文本由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