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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民: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严厉打击忤逆不孝行为。对子女以各种理由不履行赡养义务,侵占老人的补助金、养老金,子女存在互相推诿致使赡养责任落空等情形,通过采取教育、司法督促、联合调解、信用惩戒、治安处罚等方法进行纠正遏止;建立子女不孝行为“黑名单”制度,设立不孝行为举报电话、信箱等,向公众征集反面典型线索,线索经核查属实的予以曝光,并将其纳入个人信用惩戒范围。

第三,切实补齐农村养老短板。很多农村家庭收入低、养老机构盈利能力弱,特困、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老年群体数量较多,针对这些特殊情况,应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逐步提升农村养老的保障功能;加强培训农村养老护理员,更好地解决失能失智老人照料问题,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多举措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我的建议提出后,得到民政部的答复。答复中说,将通过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加强农村老年人关爱等多种措施,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去年以来,我所在的泗水县采取政府支持、村级主办的模式开展农村养老、周转房加幸福院建设试点,隈泉村分到10套周转房的建设任务。在各方积极争取下,幸福院和我的卫生室合并运营,实现医养结合,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幸福健康地安享晚年。

目前,隈泉村的周转房加幸福院已建成,可以入住。房子每套40平方米,包括客厅、休息室、厨房、浴室,老人们住进后享受免费就餐、就医。我认为,要实现高龄孤寡老人集中照料,还要解决配套设施、运营资金、护理服务人员不足等很多问题。

我将继续为解决这些问题奔走呼吁,希望卫生健康部门和民政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政府购买服务的长效机制,积极招募村中赋闲人员补充到养老服务队伍中。只有不断擦亮全面小康的幸福底色,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美好愿望。

(采访整理: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