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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60岁以上人口近百万!养老机构入住率不到30%

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较高、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不足、医保政策与养老政策衔接不畅通、养老护理人才短缺等,这些制约养老服务工作的问题该如何破解?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时提出的相关问题,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议意见。

据统计,自2009年起,宁夏60岁以上人口超过10%,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去年底,全区户籍人口695.7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7.59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4.03%。据自治区老龄委测算,2035年宁夏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56万人,占比超过20%,届时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监督工作安排,3月1日至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石嘴山、吴忠、银川市的部分养老服务和卫生健康机构、职业院校、老年大学等,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中发现,宁夏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初步建立了居家社区机构互补、医养康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同程度满足全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但仍存在一系列问题。


执法检查中发现,在落实《条例》第十一条方面,2021年宁夏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达标率仅为32.43%;全区已建成的133家各类养老机构普遍入住率不高,可运营的2.5万张床位目前使用的仅7000张左右,不足30%;部分城市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单一,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刚需服务供给不足,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比较薄弱;社区、农村老饭桌运营机制不健全,绝大多数依靠政府补贴艰难维持,部分因资金短缺处于关闭状态。此外,宁夏尚未建立统一的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办法和标准,失能失智老年人底数不清,且部分养老机构医护能力不足,影响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落地和老年健康服务的精准开展。

在落实《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方面,由于目前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家庭病床的服务范围、标准不够完善,医保政策不支持报销,制约了老年人康复病房和家庭护理病床的推广工作;公立医院开展养老服务,难以享受床位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优惠政策,制约了医养融合健康发展。

执法检查中还发现,养老服务专业护理人员缺口大、人才后继乏力,是困扰养老机构运营的普遍难题。目前宁夏公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多为“4050”人员,文化程度总体偏低,而由于收入低、工作辛苦、社会认可度不高,养老机构难聘难留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