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法律适用上存在分歧。
此类诈骗手段变化迭代速度快,罪与非罪界限模糊,适用罪名认定不一致,既遂与未遂没有明确要求,已有规定多数是粗线条的概念要求,缺乏可操作性法律规定,有的案件介于刑事诈骗和民事欺诈的范畴,案件中犯罪团伙以专业化手段逃避侦查打击。
最后是追赃挽损存在困难。
此类诈骗通常时间跨度大、链条长,为营造“正常经营”的假象,需要不断吸引新客户,从新客户交纳的钱中拿出一部分用以支付老客户的“利息”,老客户在尝到甜头之后,还会出于好意介绍亲朋好友参加,整个过程往往持续1年至2年,往往当受害人发现被骗后,诈骗团伙早已潜逃,赃款已被嫌疑人转移或者挥霍一空,追缴难度大。
如何破解难题?赵歆提出三点建议——
联合各部门联动,共同整治。此类诈骗表现多样、情况复杂,涉及跨行业、多领域市场主体,公安、民政、住建、文旅、银保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工作,分析研究问题根源,研提应对策略。全面排查养老行业涉诈风险隐患,努力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依法打击犯罪。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可能引发稳定风险的案件,提前评估风险,准确把握时机,依法稳妥查处。强化案件研判串并,特别是针对重特大团伙作案,要成立专案组实现规模化、全链条打击,着重加强资金穿透,梳理银行账户流水,捋清资金往来流向,坚持把追赃挽损作为核心要务,强化控赃追赃工作措施,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手段,最大程度挽回老年群众经济损失。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坚持将打击工作与宣传教育同时进行,提高老年群体金融知识水平,引导老年群体理性理财。及时公布预警提示和典型案例,深刻揭示犯罪危害,切实增强老年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来源 |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