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审理,最终以诈骗罪对郭某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刘某等十七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高额回报”陷阱案
2016年11月份开始,通辽市扎鲁特旗某体检中心负责人袁某某,陆续在鲁北镇开设两家店铺,先后雇佣王某某、徐某某担任店长。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销售保健食品、网上代购、家用电器、听课免费领取鸡蛋为名,采取发放宣传单、口口相传及发展会员有奖励的利诱手段等在社会上进行宣传,吸引老年人进店听课,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诱到店老年人购买会员资格进行投资,并承诺投入越多赚地越多。受虚假宣传和高额回报利诱影响,100余名受害人投资2100余万元,后因资金兑付不能而案发。经法院审理,徐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王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