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 新闻中心
江苏农村养老:推动居家社区服务向自然村组延伸

发布会现场

扬子晚报网7月8日讯(通讯员 盛敏峥 记者 董婉愉)健全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强化农村失能老人照护服务、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农村养老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发展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着力点。今天上午,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乡村振兴局等12个部门举行媒体记者见面会,发布《关于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据不完全统计,江苏农村人口平均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5%以上,也就是说老龄化率达到27%,但农村养老服务目前的服务网络不健全、老年人支付能力不强、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社会力量培育活力不足,呈现出“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等短板弱项。经过调研,江苏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出台了“指导意见”。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处长黄挺介绍,农村养老服务接下来将在拓展产业功能,促进农村康养融合方面再加力:发展乡村休闲农业,推动农业与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各类主体开发多种类型的农业康养项目,组织开展特色康养模式和基地推介,吸引城市老年人到农村地区开展短期疗养、农业休闲等活动。2021年江苏省发布的乡村休闲旅游农业“一园两基地”推介名单中,就有100家以度假养老、康体医疗为主要功能的康美基地。比如大家比较熟悉的南京浦口区雨发生态园、栖霞区桦墅村康美基地等。今年还将发布一批。改善村庄环境,提升农村养老基础设施方面再加力: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农村空心化加剧,农村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的老人占比逐年递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着力推进农村厕所、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设施改造,以及农村公路、电网和农村无障碍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

江苏农村养老:推动居家社区服务向自然村组延伸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强化村级养老服务水平上再加力。《意见》中提出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到十四五末所有行政村要至少建有1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鼓励村级因地制宜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睦邻点等养老服务设施,与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功能互补,满足社区老年人日常需求。”

记者了解到,今年江苏全省将建成的110个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主要面向农村老人提供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康复护理等功能。行政村因地制宜建设日间照料中心、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老年活动站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向自然村组延伸,提高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农村集体土地可按照规定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要求各地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

“指导意见”还提出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发展模式。鼓励各地探索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由“乡建乡管”改为“县建县管”,将资产管理权限交由县(市、区)政府,纳入县(市、区)政府财政预算,由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坚持宜公则公、宜民则民,鼓励探索由县级国有养老服务企业统一运营县域范围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引导苏南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支持苏北养老服务发展;深化农村地区医养康养协作机制,发挥县域医共体作用,促进县级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地区老年人和养老机构下沉。对于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有意向从事养老护理服务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民政部门可将其备案为养老机构,其养老服务行为接受民政部门监管,并相应享受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政策。有序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建设一批村级邻里互助点,并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低龄老年人为主体的养老服务志愿队伍,帮扶看护高龄、失能老年人。鼓励养老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较好的农村地区发展候鸟养老、田园养老等模式,吸引城市老年人到农村地区开展短期疗养、农业休闲等活动,推动农村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