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停止执行
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各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
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现将有关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执行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执行5月14日印发的《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 防控措施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0〕52号)。
对6月9日北京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除“对于进入生活区探望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探视人员,不再要求穿戴防护 服”继续有效执行外,其他优化调整的措施停止执行。
二、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筛查及核酸检测工作
各区民政局要认真落实全市核酸检测最新要求,全面组织对近14天内曾经到过新发地批发市场的机构员工,以及曾经密切接触过近14天内到过新发地批发市场人员的员工进行全面筛查,形成明确名单,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统一开展核酸检测。对与去过新发地人员在同一宿舍居住员工,建议一并做核酸检测。
三、加强养老机构食品釆购及安全管理
养老机构应全面落实餐饮食品服务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釆购食材须有合法明确、可溯可查的进货渠道,禁止采买未经市场监管部门检测的食材。
养老机构外出采购人员应严格履行进出院登记手续,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返院后应严格进行消毒,不得在院内随意走动,不得进入老年人生活区。
四、强化属地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力度不降
请各区民政局认真履行属地职责,确保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机构,并做好老年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各区民政局主要领导要带队去机构去督促检查养老机构摸底排查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北京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