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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持续多年紧盯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人社部认真办理加快推进制度落地增进民生福祉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



在统筹考虑降低企业负担和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2019年,国务院提出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政策出台后,单位费率高于16%的省份全部将费率降低到16%,在费率上基本实现了全国统一。



与此同时,为解决省内基金不平衡问题,更好发挥资金利用效率,各省扎实推进省级统筹改革,按照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预算管理、责任分担、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激励约束机制“七统一”的要求,全面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到2020年底,所有省都实现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实施全国统筹夯实了基础。



伴随相关制度的推进落实,启动实施全国统筹制度的时机趋于成熟。



认真研究 吸纳借鉴



随着我国城镇化加速推进、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人口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加速流动,地区间基本养老保险金收支不平衡、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进一步显现,收支矛盾日益凸显,亟待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连续几年,全国人大会议上都有代表围绕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言献策。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广东团黄汉标等15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推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体现责权对应的奖惩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再分配,建立与之相适应、充分体现公平的权责对应的工作机制等;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陈仲南等3名代表提出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国人大代表田树槐建议中央加大对辽宁等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冯淑玲建议明确全国统筹后缺口分担机制。



对于代表所提的建议,人社部进行了认真研究。在与代表的面谈过程中,不但向代表解释了中央调剂制度的设计考虑和实施情况以及推进全国统筹的时间表、路线图,还请地方同志在面谈后做好回访,及时向代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在制定全国统筹实施方案时对重点意见建议予以吸纳借鉴。



扎实开展 持续推进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是均衡我国区域间养老负担,提升制度整体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



据悉,全国统筹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做到“全国一盘棋”,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调拨使用基金,对各省基金当期余缺进行调剂,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基金结构性矛盾,增强了制度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这意味着,养老金的发放更有保障。同时,责任也更加明确。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养老保险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在中央财政补助力度不减的基础上,压实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建立省级政府养老保险工作考核机制,强化对基金收入征缴和支出管理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