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堆文 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 2025 年,具有杭州辨识度的 " 家门口幸福养老 " 模式基本形成,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实现基本养老服务人人享有、人人可及。
意见指出,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落实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支持制度。
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80 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80 周岁以下老年人每两年可申请免费评估一次,逐步建立以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为基础的更为精准的基本养老服务响应机制。通过 " 线上 + 线下 " 多样化形式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便民养老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支持 " 物业 + 养老 "" 家政 + 养老 " 等服务模式。完善高龄津贴制度,主动向杭州户籍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精准发放高龄津贴,具体标准为 80 至 89 周岁每人每月 60 元,90 至 99 周岁每人每月 100 元,100 周岁(含)以上老人每人每月 800 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意见指出,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能力。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化医养康养有机融合。全面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大力发展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
各县(市)应于 2023 年底前完成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 0.2 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发展 " 中央厨房 + 中心食堂 + 助餐点 "、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助餐服务,全面开展 " 全城通 " 智慧助餐服务提升行动,就近就便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到 2025 年,实现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全覆盖。推动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志愿者与为老服务需求有效对接,构建具有杭州特色的养老志愿服务模式。
意见指出,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行机制。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促进民办养老机构有序发展。完善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到 2025 年,每个区、县(市)至少建有 1 所本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规模原则上不少于 150 张,用以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和应对突发事件。
民办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政府根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费用。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资源集成,因地制宜建设服务综合体、特色街区等,集聚机构照护、短托日托、助餐配送餐、康复护理、居家上门服务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