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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政策原文】


  五、组织保障 
  民政部发挥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绩效评价,依托“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信息监测。民政部、财政部指导各地统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老年人福利方面的资金、地方留成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指导各级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并协调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银保监会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并依法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监管。扶贫办、残联协助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建档立卡、残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 
  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现实选择,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对于提升居家养老质量,释放新兴消费、培育经济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已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要根据本意见充实完善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与督促检查;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编制本地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和政策措施。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成果宣传,依法依规查处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要及时向民政部报告。

来源:养老服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