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志愿者上门的服务中,法律服务占比很重。费超解释,因为意定监护是需要成年人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为未来某个阶段选择监护人,但大多数老人并没有这个意识,这就需要志愿者上门为老年人科普法律知识,让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意定监护。
但在调研过程中,尽善的工作人员发现,基层的居委会和部分民政部门在养老服务方面依旧存在较大空白。费超认为,这是由于目前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该领域的责任界定尚不清晰,社区基层并不清楚是否要为监护责任兜底,也不清楚具体的实践方式、经费保障、操作规范或标准。
最后,费超总结道,目前社会监护服务主要存在四点问题:社会监护服务的公众认知度不足;社会监护服务模式、相关标准有待完善;社会监护服务团队能力有待提升;社会监护服务组织的公信力有待加强。
虽然意定监护是相对私人的领域,是个人和个人、个人和组织之间产生的关系,但在当下环境中,意定监护的有效推广,还需要政府公信力的背书。
(编辑:戚梦颖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