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供养制度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是推进基本养老服务的先决和基础,为此,《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明确具体服务对象、项目、内容、标准等。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
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是一份权益清单,老年人从中可以获悉自己应有权益、可享待遇及服务项目。这也是一份责任清单,用清单化、标准化的方式向老年人提供服务。由国家直接或间接向老年人提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意义十分深远。基本养老服务扩容,重在落实,必须让服务清单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成绩单”。为此,首先要健全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制度,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对选择在家供养的特困老年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此外,还要求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托养,按规定给予低保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以经济困难失能等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
要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委托服务制度,重点关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智慧化安全关怀服务。还要健全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推动建立保险、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支持取得相关资质的养老服务组织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单位。
关 注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支持住宅加装电梯
基本养老服务提质,重在做细。揆诸现实,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基本养老服务领域都有短板要补齐、有弱项要强化。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做好这项工作的保障。要加强设施适老化改造。优先推进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实施口袋公园适老化建设改造行动;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为重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在供给上作文章,在精准上下功夫,确保兜住底、兜好底,才能更好守护“夕阳红”。要加强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区(市)、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各区(市)至少建有1处以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完善提升;实现社区(村)养老服务站基本全覆盖,鼓励网格村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养老服务站。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特 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