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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聚焦养老高质量发展:民政部把代表建议转化为具体举措
为加大办理力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经研究确定“加强高素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项重点督办建议,将以上建议纳入,由民政部牵头办理,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督办。
民政部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部署要求,把重点督办建议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成效促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据介绍,办理过程中,民政部站在代表角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深入10个省份25个地市42个村(社区)和62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困难,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做好建议答复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民政部细化建议办理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对办理工作指定人员、限定时限、明确要求,对答复内容把好政策关、业务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与人大代表逐一沟通办理情况、逐一回应建议内容,拓宽代表知情渠道,增强与代表感情上相互理解、工作上相互促进。
民政部还积极对照人大代表建议找差距、明思路、寻对策,把办理工作转化为指导推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具体行动。比如,针对霍晓丽、赵明枝等代表关于完善职业技能评价体系的建议,指导推动江苏省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实现养老护理从职业技能向设置专业技术资格的突破。针对郑功成、徐晓、赵明枝、霍晓丽、张荣华等代表关于加大薪酬待遇保障的建议,指导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山东、广西等省份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制度,指导北京、内蒙古、山西、江苏、山东等省份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把各类技能人才引进来、留下来。
此外,民政部还牵头起草养老服务法,推动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二类项目,设立养老服务人员专章,明确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的职业精神、学历教育、在职培养、技能水平评价、薪酬待遇等内容,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会同10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从拓宽来源渠道、提升素质能力、健全评价机制、重视使用管理、完善保障激励措施、强化组织保障等六方面提出25条针对性措施,推动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不止于此,民政部还将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制定、资金资源投入、项目活动开展等情况列为2023年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发挥综合评估指挥棒的作用,督促推动各地扎实推进养老护理员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6个省(区、市)出台了养老服务人才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