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支撑保障。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政府设立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积极培育扎根乡村、贴近村民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专业化、连锁化建设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加强闲置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利用,优先改建为养老机构、老年食堂、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场所。一是抓政策落实。指导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今年5月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从设施建设、服务供给、质量安全等多个方面保障农村老年人不出村、不离乡就能便捷享受专业养老服务。二是抓试点示范。今年新增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59个试点地区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民政部将联合财政部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指导,探索形成农村养老服务有效发展模式。三是抓经验推广。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典型案例遴选,总结推广行之有效、可学可借鉴的经验做法。我国大多数老年人偏好居家和“家门口”养老,近年来,民政部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新的工作安排?
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契合中华文化传统,是用心用情关爱老年人、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完善设施布局。指导各地以县域为单位,统筹规划布局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了一批功能衔接、服务互补、区域联动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截至今年2季度末,全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量、床位数量分别占全国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数和床位数的90.1%、37.4%。二是优化运营管理。聚焦破解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小散弱”、持续运营难的难题,总结推广一些地方鼓励星级养老机构托管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经验做法,引导有实力、信誉好的专业品牌机构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以大带小、上下贯通,推动居家社区机构资源共享、转介顺畅、服务连续。三是创新服务模式。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抓手,引导各地聚焦居家高龄、失能、独居、空巢等老年群体需求,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心理支持等社区养老服务,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上门服务,把老年人日常急需的养老服务送到“家门口”、“家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