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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到2025年底,城市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全面覆盖

10月23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印发《西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底,“一社区一站点、一街道一中心、一区县一院”的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成,城市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全面覆盖。

到2025年底——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成

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

根据《方案》,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与国家中心城市定位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不断完善。“一社区一站点、一街道一中心、一区县一院”的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成。

我市将全面执行《西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适时对市级清单中明确的项目、对象、内容等进行动态调整。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家庭尽责为基础,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要,确定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具体项目为:物质帮助类,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金、救助金、补贴等各类现金和实物保障;照护服务类,主要是通过政府主导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或者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失能、高龄等老年人提供基础性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类,主要是面向经济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健康管理、法律援助等相关的支持服务。

到2025年底——每个区县(开发区)建有一所以失能失智老人照护为主的公办示范性养老院

《方案》提出,我市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性作用,持续推进区县(开发区)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建设,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到2025年底,每个区县(开发区)建有一所以失能失智老人照护为主的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实现辖区内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应住尽住”,经济困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等重点保障对象优先、低偿入住,空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普惠型养老服务。

推进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从2024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助餐、上门服务等综合性养老服务。引导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或经营性市场主体,采取“中心带站点”运营模式,辐射带动辖区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