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养老服务标准支撑。联合民政部、商务部印发《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重点任务和举措。围绕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等方面,制定发布《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8项,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认知症老人照护、养老机构康复器具配置等国家标准研制。通过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部门联合发布会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宣传培训,同时以标准化试点示范带动标准实施。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40余家、示范项目2家。
二是深入开展养老服务认证工作。利用服务认证体验周、服务认证良好案例交流等活动,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引导养老服务认证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共有具备养老服务认证资质的机构55家,有效认证证书238张。开展统一的养老服务认证制度研究,针对我国以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主的居民养老模式特点,积极推动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认证制度”,并遴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认证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以全国12315平台、12315热线为主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涉老产品等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推动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专门就加强老年人消费保护作出具体规定。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强化质量分析,改善消费体验。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聚焦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老年服务重点领域,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四是扎实开展老年人相关特殊食品监管。加快推动相关特殊食品审评审批,促进更适合老年人消化吸收的产品加快上市,针对老年吞咽功能障碍可能引发营养不良、误吸的情形,积极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增稠组件产品的审评审批,满足特殊人群营养健康需求。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深入实施产品注册备案、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监督检查的全过程监管,守牢安全底线,营造安心放心的特殊食品消费环境。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立足职能,强化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一是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加强与民政部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持续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优化标准供给,健全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二是完善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涉老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加大监测评价工作力度,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三是保障老年特殊食品安全。深入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运行,鼓励并指导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群咀嚼吞咽和营养要求的保健食品、适合特殊疾病状况老年人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障罕见病类别特医食品安全和供应,维护特殊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