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四:农村养老获支持,村民参与渠道拓宽
农村养老服务一直是个短板。新政策给予了针对性支持。除了前述的用地政策,还明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办、合资合作、入股联营等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同时,支持村民依法利用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等形式,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旅居养老等新业态,让农民也能从养老服务发展中受益,土地收益可留存村集体用于改善养老条件。
变化五:康养新业态受青睐,要素保障更精准
随着消费升级,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养老+”新业态方兴未艾。新政策对此类项目给予了特别的要素保障支持。一是鼓励地方探索土地、林草、水域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组合供应模式,解决项目用地用林需求分散的问题。二是优化涉及林地、草地使用的审批流程,并支持合理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发展康养产业。三是推动康养产业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支持在康养项目中配套建设养老护理设施,并享受相关用地优惠。
变化六:融资渠道更畅通,产权登记更高效
资金是养老机构运营的血液。政策明确支持营利性养老机构以产权清晰的不动产进行抵押融资,并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开辟“绿色通道”,高效办理抵押登记,这有助于养老机构盘活资产、降低融资成本。
对于养老机构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政策要求各地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整合部门环节,目标是实现“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对于历史遗留的养老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问题,也将制定专项解决方案,简化材料,容缺办理。
变化七:监管“长牙齿”,防止设施被挪用
好政策更要落实好。为防止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被擅自挪作他用,政策构建了全链条监管体系。在事前,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就会明确约定养老用途和建设运营要求。事中,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动态监测。一旦发现擅自改变用途,将面临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追缴优惠价款乃至纳入失信名单等严厉处置,形成有力震慑。
政策升级,从“有”到“优”
自然资源部曾于2019年出台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用地政策(1.0版)。此次三部门联合升级推出2.0版政策,核心是从“基础兜底”迈向“提质增效、降负纾困”,既着力解决当前养老服务发展的要素制约,又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三部门将强化协同,推动各地制定配套细则,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确保惠民利企措施真正落地生根,让老年人及其家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构建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坚实的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