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对院校基础教学设施的建设。在院校设置养老服务专业时,政府要优先对其提供经费支持,确保院校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建设齐全;要加大对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不断提升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
(二)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杠杆的优势,解决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资金不足难问题,确保该专业的生源稳定。例如实行报考养老相关专业学费减免、发放奖助学金、建立大学生入职补贴制度、设立专门的养老服务专项基金等,或实行“公费养老服务生”政策,即在与学校和相关部门签订协议的前提下,学生在读期间可以免除学费,享受各种补贴,毕业后按照协议内容从事养老服务行业相关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一)完善养老服务人才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体系。薪酬待遇是吸引人才的关键,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业整体薪酬待遇水平较低,应重新衡量养老服务人才市场价值,确保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平均薪酬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下服务行业人员的薪酬待遇,从而形成薪酬正常增长机制,以实现服务从业人员付出与收入待遇相当。积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激励用人单位为养老服务人才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人才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直接体现在使用和薪酬待遇上,通过物质的奖励激发人才潜能;二是建立探索养老服务人才等级晋升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养老服务队伍中来,为养老服务人才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三是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人才表彰激励机制,对具有突出表现和重大贡献的优秀养老服务人才给予物质奖励,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进行适时地宣传和报道,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提升社会对该职业的认同感。
(三)完善养老服务人才管理机制。一是尽快制定专门针对保障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规定养老服务人才应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朝着法制化、规范化、有序化的方向发展。二是尽快完善细化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及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制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刚性准入机制,在职业资格、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工作经验和服务态度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三是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对养老服务人员形成“学习、培训、工作、考核、评价、晋升”等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督的智能工作机制,有效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