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山西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举措》政策吹风会。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省政府政策吹风会。 日前,《山西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举措》已经公开发布,为帮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建红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周智深先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敬女士,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娅萍女士,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陈建军先生。 首先,请李建红先生作介绍。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省政府政策吹风会。 人口老龄化是全球性课题,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基本国情、省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既是“国之大者”,也是“民之关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始终把“老年人的事”装在心里、抓到手上。2025年12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西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抓手,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出台《若干举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我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截至2025年年底,我省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805.90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3.54%,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556.97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6.27%,老龄化程度略高于全国。《若干举措》立足省情,将国家战略细化为具体工作任务,是我省更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行动指南。 二是应对我省养老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的有效措施。截至2025年年底,我省共有养老服务机构1214家、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8810个、养老床位10.91万张。针对高品质养老机构缺乏、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难、养老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若干举措》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兼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务实举措,探索山西特色的问题解决方案。 三是推动满足我省老年人对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的积极实践。近年来,我省在养老服务上做了不少实事,在全国率先颁布针对社区居家养老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连续7年安排为老服务民生实事等,但与我省老年人对高品质养老服务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若干举措》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从整体上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若干举措》起草过程中,省民政厅坚持聚焦群众需求,全面梳理成功经验,多次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先后两轮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期间,省委、省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对文件出台全程指导,最终形成这份贴合山西实际的文件,《若干举措》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7个关键领域,提出19条具体工作举措,通过发挥比较优势,推动解决短板弱项,实现重点突破。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明确养老服务重点方向,筑牢城乡养老服务根基。聚焦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完善城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扩大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从“有”向“优”转变。特别是强调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探索具有山西特色的互助性农村养老新路径,保障广大农村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构建多元协同发展格局,激发养老领域内生动力。推动构建“政府有力主导,市场有序竞争,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构筑稳定可靠、持续发力的财政金融支撑体系,提升精准高效、坚实有力的监管能力,为养老服务发展注入强劲动能,让老年人安心、放心、舒心养老。 三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若干举措》提出将省级一次性普惠养老建设补助床位提高至每床10000元,“十五五”期间每年在村(社区)招聘1000名大学生从事“管家式”为老服务,在兼具生态环境和文化底蕴的县(市、区)选择一批村镇建设宜居宜养的康养村镇等一系列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举措,切实解决我省养老服务领域的突出痛点,更好保障老年人权益,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若干举措》政策落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地生根、见实见效,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感谢李建红先生的介绍。 接下来,请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据了解,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更符合传统习惯,也更受到群众欢迎。针对群众期盼的“家门口的养老服务”以及普惠性社区养老服务,山西省有哪些具体举措? 省民政厅副厅长周智深: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我们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多措并举,从三个方面综合推动群众“家门口”的普惠性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加强设施建设。截至2025年年底,全省已建成具有带动性、示范性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90个、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50个,提档升级农村养老日间照料中心3000个,建成标准化社区食堂100个。2026年,我们还将高标准建设50个示范性社区养老工程和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带动市县乡村四级新建、改扩建更多更好的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夯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础。《若干举措》鼓励专业化机构上门提供老年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样化服务,支持物业企业开展日间照料、助餐、探访等养老服务,让更多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专业、优质的养老服务。二是激发市场活力。《若干举措》中提出,要加大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贴、床位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由3000—5000元每床提升至10000元每床,将有力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文件中还创新性地提出,可依托优质民办养老机构改扩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有意愿、有能力、有品质的民办机构提供更多发展机会。全省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251”工程培育了社区养老服务品牌9个、示范机构11个、示范社区11个、示范社会组织9个。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培育力度,带动全省养老机构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十五五”期间,计划每年招聘1000名大学生充实到村(社区),从事“管家式”为老服务,既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又能提供更好的社区助老服务。我省健全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奖励制度,对2023年7月1日之后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在一线从事养老服务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学历分别给予3万元至6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推动养老服务人才进得来、干得好、留得住。在省、市、县三级设立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职业技能培训,从根本上补齐养老服务“人”的短板。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让“家门口”的高品质养老服务更加可感可及。 我们知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养老产业发展,事关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近年来我省在养老机构建设、设施完善及银发经济发展上持续推进,请问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效?下一步有哪些新举措?谢谢。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敬: 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我们紧盯人口老龄化问题,在促进养老服务更完善、养老产业更有活力方面,主要做了四件事:一是出台养老规划政策。将养老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考虑,编制实施《山西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山西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 年版)》《山西省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普惠养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系列政策,健全养老领域政策体系。二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主要是统筹城乡、整体推进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加快建成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稳步拓展医养结合服务。“十四五”期间,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4.47亿元,支持46个养老项目建设,新增床位9909张。同时,积极推动养老机构老旧设备更新,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三是稳步发展银发经济。因地制宜培育布局健康教育、康复、养生、医疗等银发经济相关产业。指导推进太原、长治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以“一老一小”为重点,优先配置养老、托育、社区助餐等群众急需的服务,逐步补齐家政、健康、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等其他服务短板。会同人行山西省分行等支持银发经济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全省养老金融体系,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养老项目。截至2025年底,我省银发经济领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7.6个百分点。同时,我们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动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朔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养老家政领域高技能人才。四是健全各类收费制度。持续落实好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优惠政策,降低养老机构运营成本。通过“保基本、强普惠、促市场”价格杠杆,完善养老机构服务价格政策体系,引导资源配置,既守住民生底线,又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推动养老产业可持续发展。还有,加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费、押金等预收费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重点在三个方面发力。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政策体系。编制出台《山西省“十五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山西省“十五五”人口高质量发展规划》等,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二是进一步用足用好各类资金。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按照“实施一批、前期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工作思路,指导推动养老项目建设,优化养老结构布局,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三是进一步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加快制定印发推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挖和培育银发经济消费潜力,培育各类经营主体,强化老年用品创新,扩大为老服务供给,推动银发经济提质扩容,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注入新动能。 谢谢大家。 养老服务是民生大事,离不开财政的真金白银支持。请问财政部门在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接下来还会有哪些支持举措? 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娅萍: 感谢您的提问。养老服务,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是一项沉甸甸的民生工程。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在财政支出保障的优先位置,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供给,优化支持方式。 “十四五”期间,全省用于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方面的支出达50.39亿元,年均增长53%,超过民生支出增幅48个百分点,有力支撑了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加快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持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25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7亿元,稳步提高全省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其中:投入30.7亿元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幅2%,惠及全省323.36万退休职工;投入6.3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标政策,将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76元,惠及498万城乡居民,今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将继续提高这一标准。二是建立全国唯一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年满65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补充养老保险;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三是逐步推开长期护理保险。2025年底,我们配合医保部门印发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分步骤在全省推开长期护理保险,着力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 第二,持续加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2026年下达8.45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投资于人方面。下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3.11亿元,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降低失能老年人照护支出压力。下达高龄津贴省级补助资金2.18亿元,保障全省89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按时发放。下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900万元,为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失能护理补贴。在投资于物方面。下达城乡养老幸福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28亿元,支持改扩建50个社区养老工程和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下达彩票公益金1.27亿元,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及维修改造、养老服务消防安全巡检评估、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奖励等。省级财政还安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251”工程奖补资金和民办养老机构专项建设补助资金5163万元,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活力。 第三,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落实提标政策。我们将省级一次性普惠性养老建设补助从每床5000元大幅提高至每床1万元。二是扩大扶持范围。会同民政部门印发通知,降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准入门槛,让更多机构享受到政府扶持。三是强化奖励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奖励制度,根据学历层次,给予每人3万元到6万元的入职奖励,以此吸引并稳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一是指导各级财政部门科学安排、及时足额落实养老服务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建设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二是加强绩效管理,我们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对重点养老服务项目实施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确保每一分养老钱都用在刀刃上、花在紧要处。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将到人到户的老年人福利等补贴纳入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发放,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快捷、精准直达老年人手中。对养老服务资金分配、下达及使用情况开展财会监督,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我们将以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推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政策红利精准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够安享幸福晚年。 谢谢大家!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质量安全事关民生福祉,与住建部门工作紧密相关。请问我省将从哪些方面推进养老服务改革落地,让老年人生活更舒心、更便利? 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陈建军: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养老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省住建厅将坚决扛起部门职责,积极配合民政等部门,从四个方面精准发力,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举措落地见效。 一是结合重点工作积极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去年底印发的《山西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方案》,明确了包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内的重点任务。我们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统筹利用好存量房屋资源,通过新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加快补齐养老服务、无障碍设施等短板,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环境。 二是依法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质量安全管理。严把勘察设计质量关,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从源头保障新建养老服务设施质量。严格落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养老项目施工过程以及竣工验收环节的质量监督,做好竣工验收备案,使养老服务设施真正做到按标准设计、按图纸施工、按规范验收,确保新投入使用的养老服务设施安全可靠。 三是加快解决既有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按照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制定了《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处置措施》,明确了养老服务等既有建设工程申请消防审验的相关要求。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民政、消防救援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审验和备案问题的通知》。我们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加强消防审验技术指导,分类做好既有养老服务建设工程的消防审验,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审验手续。 四是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落实好新修订的《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养老等多层次服务,支持利用闲置公共房屋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聚焦民生实事,开展住宅小区“宜居行动”,鼓励企业拓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引入养老、家政等资源,助力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升级完善山西省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增设延伸服务模块,为企业拓展社区养老业务提供线上支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依托平台对开展多元生活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信用评价和星级评定的加分激励,以正向引导促进行业发展。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是不少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面临的困境。针对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群体,山西省将如何强化照护保障?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建红: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如您所说,谁来照护、如何照护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人,是一个家庭中面临的大问题,事关老年人身体健康,事关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我们主要从3个方面加强对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群体的保障。一是强化探访关爱。重点加强对失能失智、高龄独居、重病重残、空巢留守等特殊老年人的常态化探访关爱,掌握他们的基本信息和生活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响应。2025年共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44.6万人次,月探访率达100%。二是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为兜牢基本养老服务底线,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更好地惠及经济困难老年人,除低保家庭中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外,我们将集中照护补助政策扩大到低保家庭中的高龄老年人和“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2025年共为956名经济困难失能等老年人群体发放集中照护补助650.89万元,有效减轻家庭照护压力。三是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2026年,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已核销消费券7.1万张,核销金额2614万元,惠及4.5万名失能老年人,带动养老服务消费8661万元。我们在山西民政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上发布了消费券申领操作流程。借助这次吹风会,请各位媒体记者朋友积极宣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在此,我们也欢迎全省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其家庭积极了解、主动参与到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中来,让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惠及更多失能失智的老年朋友。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靳然: 非常感谢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各位发布人的出席,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吹风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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