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正式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未来五年人社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人社部相关人士解读《规划》时指出:“稳妥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不断丰富产品,逐步提高缴费水平。”
“十四五”时期,我国围绕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总体目标,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养老保险体系。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年底,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5亿人。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出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和遗属待遇政策,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基本齐全。
基金运行方面同样平稳可控。人社部数据显示,2025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5.9万亿元,累计结余7.3万亿元,可支付月数稳步增加。同时,积极扩大结余基金委托投资规模,中央层面划转国有资本权益2.31万亿元,全国社保基金积累权益达3.34万亿元。
前述人社部人士指出,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稳妥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地,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推开,重点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
前述人社部人士指出:“稳妥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不断丰富产品,逐步提高缴费水平。”
据了解,当前政策是,个人养老金缴费可享受每年最高12000元税前扣除优惠。
在“稳妥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不断丰富产品”的背景下,业内专家也对第三支柱的健康发展提出了专业建议。
职业人寿互助保险组织创始人闫安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过程中,不能将“商业养老金”与“个人养老金”“其他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等关键制度基本概念“混为一谈”。他指出,《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
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虽同属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二者在税收优惠等政策上存在本质区别。
闫安介绍,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个人养老金”领取税负降为3%,该政策并不适用于其他商业养老金融产品。
他进一步指出,当前市场上各类金融机构推出的“专属”“特定”“目标”等养老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容易让消费者产生“产品超市”眼花之感。他呼吁,机构面对广大个人养老金投资者,要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否则个人养老金市场容易沦为金融机构“新一轮跑马圈地割韭菜”的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