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梦溪】12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第十届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0》发布式——“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研讨会召开。来自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保监会、社保基金理事会等部门嘉宾,与高校、科研机构学者和养老金业界代表及媒体就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发展主题进行研讨,为中国养老金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主持会议时表示,养老金制度于资本市场而言,是创造社会财富的资本,可以改变资本市场结构,提高机构投资者比例。中国的资本市场缺乏长期资本,所以要完善资本市场的结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同时,郑秉文提出,从养老金制度看,目前我国应建立资产型的制度,而不是负债型的制度。
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周小川同样强调了养老金对资本市场的重要性。他表示,没有养老金的参与,资本市场难以健康发展,“养老金是最大的储蓄资金来源,这些储蓄资金需要通过合理的优化的配置转换为投资,来获取回报。对储蓄资金配置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资本市场。”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分析了目前养老金融存在的问题。他表示,我国广义养老金融资产普遍有短期化趋势,养老金融专业投资能力严重不足;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我们国家储蓄存款、理财、保险资金三项加起来规模合计已经超过150万亿元,这是庞大的金融资源,可转换为长期养老资金的金融资产金额非常可观。
“目前居民手中并不是没有钱,主要是缺乏养老用途和养老功能的长钱,需要通过有效的引导和改革,将个人储蓄和个人投资的一部分资金转化为商业养老资金。”肖远企表示,目前我国商业养老金融的发展相对滞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压力较大,第二支柱覆盖面相对不足,第三支柱税延商业养老保险规模非常小,所以应大力发展我国商业养老金融。
肖远企认为,发展商业养老金融必须要有创新的举措和思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有创新的理念。我国商业养老金融之所以发展缓慢,关键原因就是缺乏与养老金融属性相契合的投资理念。要发挥长期投资的巨大优势,我国商业养老金融才能够走出一个新的发展路子。二是必须有创新的机构。市场上目前也有一些名字上冠以“养老”二字的金融产品、投资产品,但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不具备养老的特征。所以要在当前阶段建立专门的机构经营管理个人养老金融,以便培育和引导公众长期投资和养老投资的意识和文化,在较短时间之内聚集较大规模的商业养老资金,也有利于在短期之内能够开发和推出标准化的养老金融产品。三是必须要有创新的产品。个人养老金融既要按市场化、商业化原则运作,但又是一项准公共产品。所以,要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发和推出特定养老金融产品,同时也要对市场上各类金融产品进行规范,对那些打着养老噱头、不具备养老功能的金融产品要进行彻底纠正,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四是必须要有创新的机制。首先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其次要建立与养老金融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再次要完善风险缓释安排机制,通过资产配置来确保养老投资的本金安全,并且确保有一定的增值。五是要积累风险准备金,设立平滑基金。六是要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由愿意做长期投资、追求长期回报的股东来发起设立或者参股入股养老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