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近年来,中央及一些地方也在不断探索筑牢、织密监管的笼子。去年11月1日,民政部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等;北京市规定,除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外,严禁实施会员制,会员制收费额度原则上不能超过经营者可抵押物估值,会员费不得投资风险行业;南京市规定,养老机构不得以还本付息、给付回报或者约定回购等方式,诱导社会公众购买养老服务产品、养老公寓、预售卡、优惠卡,或者投资养老服务项目;长沙市民政局每个季度对已办理养老机构许可或备案的养老机构进行数据更新,并公开发布,以提醒老年人远离非法集资、切莫上当受骗。
必须明确的是,养老产业是一片“蓝海”,但老年人不是“唐僧肉”。近年来,一些人在诸如医疗保健、金融理财、娱乐文化、老年生活用品等方面,把老年人当成“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更不用说那些盯着老年人群体的种种骗局。很难想象一个钱财尽失的老人该如何面对今后的生活,很难想象一个骗老人者可以逃避监管及制裁的社会如何回应老年人的现实需求。
让老年人拥有体面、安心的晚年生活,让他们相信社会诚信、远离各种欺骗和陷阱,是一个社会的良心,也是各方应该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