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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防控疫情无法照顾老人?民政部:养老机构可上门帮扶

子女防控疫情无法照顾老人?民政部:养老机构可上门帮扶

封面新闻记者 滕晗

2月7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空巢(独居)、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亲属已接受隔离治疗,或者子女亲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无暇照顾的老年人等刚需群体,经与家属协商一致,在安全防护前提下,动员村(居)民委员会、物业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做好上门帮扶或接收入住养老机构。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每家养老机构逐项落实《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以下简称《指南》)及属地相关防控要求。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示范性养老机构作用,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帮助防控力量薄弱机构。要将基层精力最大限度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

针对春节后回家的老年人返院、工作人员返岗及疫情防控新形势,《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出入管理,保障刚性服务需求。因家庭无力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春节回家老年人、拟新入住老年人,以及返岗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疑似症状等《指南》禁止进入的情形,可经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收住入院或上岗工作。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含社区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驿站、农村幸福院等)原则上暂停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

《通知》表示,对空巢(独居)、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亲属已接受隔离治疗,或者子女亲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无暇照顾的老年人等刚需群体,经与家属协商一致,在安全防护前提下,动员村(居)民委员会、物业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做好上门帮扶或接收入住养老机构。

针对养老机构人员密集、老年人易感病毒的特点及前期各地防控情况,《通知》强调,要严防养老机构成为群体性感染爆发点。针对养老机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紧缺和医疗资源不充分等情况,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精确掌握,第一时间向辖区联防联控机制反映,协调建立养老机构内感染病人救治绿色通道,给予相应防控物资和防控技术支持。

养老机构出现疫情的,辖区民政部门要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迅速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将密切接触者转入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并协调疾控机构开展病毒消杀等工作;情形严重的,要将该养老机构按照集中隔离点标准进行管理,防止疫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