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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全文

e)送餐服务人员应身着洁净的工作服,佩戴口罩和工作帽,分餐、发餐时应佩戴手套;

f)送餐服务人员应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g)送餐结束后,应对餐具、餐车等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备用,并做好记录。

5.3生活照料服务

5.3.1服务内容

生活照料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卫生照料、穿衣、修饰、饮食起居照料、如厕照料、口腔清洁、皮肤清洁、体位转移、便溺照料、睡前照料、皮肤护理等。

5.3.2服务要求

5.3.2.1工作人员应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服务前应熟知每位老年人的姓名、个人生活照料的重点、个人爱好、所患疾病情况、家庭情况、使用药品治疗情况、精神心理情况等。

5.3.2.2对老年人应做到:

a)关心老年人的饮食、卫生、安全、睡眠、排泄;

b)皮肤、口腔、头发、手足、指(趾)甲、会阴部清洁;

c)老年人居室应做到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无异味。

5.3.2.3服务过程中应配备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环境和设施设备,环境安全,注意保护老年人隐私、

5.3.2.4应保留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和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责任人签字确认。

5.3.2.5 IIº压疮发生率0。

5.3.2.6操作技能合格率≥90%。

5.4老年护理服务

5.4.1服务内容

老年护理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评估、制定护理计划、开展护理措施、日常生活护理、老年常见疾病护理、健康指导、生活护理与指导、院内感染控制、自备药管理等。

5.4.2服务要求

5.4.2.1工作人员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5.4.2.2应为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包括躯体、心理、社会、生存质量等评估。

5.4.2.3应为老年人进行风险评估。

5.4.2.4应保留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和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5.4.2.5护士应对老年人异常生命体征、病情变化、特殊心理变化、重要的社会家庭变化、服务范围调整的记录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客观如实记录,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并及时通知医生或相关第三方。

5.4.2.6医嘱应由两名护士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对各种治疗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