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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政部部级课题(专项业务类)申报指南

2020年民政部部级课题(专项业务类)申报指南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为进一步深化民政重要理论、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研究,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依据《民政部部级课题管理办法》,现发布2020年民政部部级课题(专项业务类)申报指南,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申报及研究。

一、研究选题

申报者可围绕以下选题,结合当前我国民政工作实际以及自身研究专长,提出立项申请。

选题1:个体制、合伙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为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的过渡政策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了社会服务机构作为非营利法人中捐助法人的属性;下一步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法规修订施行后,将进一步明确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管理有关具体规定。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的个体制、合伙制民办非企业单位,面临着如何向社会服务机构法人变更的问题。申报者应当针对这一问题,全面梳理个体制、合伙制民办非企业单位现状,深入分析变更这一转型过程中的面临的法理和实践问题,提出包括转型的路径和工作要点等在内的可行性政策建议,为下步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参考。

选题2: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功能作用研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推进社会组织协商”,“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对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申报者应当围绕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功能作用是什么,为什么要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怎样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可行政策建议。

选题3:地名审批的法律性质和程序研究

科学合理、标准规范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地名工作顺利开展和依法行政的基础,是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随着近年来“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地方对地名审批事项纳入行政许可有不同认识,建议结合实际对其性质进行适当调整。相关学者对地名审批性质也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开展地名审批的法律性质和程序研究,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名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提升地名审批的科学性、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申报者应当围绕研究课题选题内容,结合当前全国地名管理情况以及自身研究专长,确定具体研究内容,提出立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