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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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ihuyang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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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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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 | 发文机关: | 民政部 |
发文字号: | 民办发〔2020〕6号 | 来 源: | 民政部网站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灾 | 公文种类: | 意见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04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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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
民办发〔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分区、分级、分类、稳妥、有序原则,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将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纳入当地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服务工作,确保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更好服务老年人需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风险地区名单,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