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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地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切实做好新入机构人员的医学隔离工作,可结合实际设置医学隔离观察点。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可内部设立隔离观察点。针对不少养老机构不具备内部隔离条件的现实困难,各地可以市或县域为单位,选择一个当前入住老年人少、具备医学隔离条件的养老机构,作为拟返院和新入住老年人、拟返院和新招聘员工的集中隔离观察点。隔离观察点设置,必须符合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按照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标准与要求,进行管理与服务。也可利用当地已有的集中隔离场所,或专门设立集中隔离场所。

四、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渡过难关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提早着手研究分析疫情对本区域养老服务发展的影响,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将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服务机构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扶持范围,推动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临时降低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等国家及本地区出台的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养老服务场地租金减免和临时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联合相关部门做好资金调度提前拨付补助资金,采取阶段性减免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费、提高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提高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给予养老护理员临时岗位补贴等扶持措施,帮助养老服务机构渡过难关。

附件:1.养老服务机构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工作要点

    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要点

民政部办公厅

2020年3月4日


附件1

养老服务机构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工作要点

一、全国无确诊病例县(市、区、旗)的养老服务机构

1.对15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未密切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且无相关疑似症状的本区域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办理返院和新入住手续,不再要求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

2.可以招聘本区域15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未密切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且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不再要求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

3.对15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或密切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的本区域老年人,招聘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工作人员或密切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的本区域工作人员,需要在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点进行不少于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并经专业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无新冠病毒感染的,方可入住或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