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销售“保健产品”名义吸收资金。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
案例:2018年,某县犯罪嫌疑人杜某在一家健康生活会所内,打着推广销售磁疗产品的幌子聚集老年人,以众筹方式向多名老年人非法吸纳资金,据统计,有40余名群众被骗40余万元,该会所又以投资超市资金短缺为名,以年利率12%到15%的高额利息为诱,非法吸收资金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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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两部门提醒:未经登记备案养老机构,不要入住投资
记者注意到,近期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得到多方关注。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关键词为“以房养老”、打击“套路贷”的典型案例。
市民政局表示,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未经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经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项目收费标准,并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如发现养老机构有违规收费的情况,市民可以向价格执法部门举报。
市民政局联合市打非办发布风险提示,建议我市老年人及家属谨慎甄别养老机构,入住养老机构,应查看相关合法证照,并按规定签订合法合规的养老服务协议。未经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不要入住、不要投资,更不要向其支付任何资金。养老服务费用应当交至该养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不要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
老年人进行投资之前一定要跟家属商量,切勿轻信他人,保护好自己的养老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要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凡是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返息养老投资项目均要谨慎,切勿轻易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
若发现证照不全或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请主动向市民政局、公安机关或当地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提交证据或线索。非法集资举报电话为22222110。
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公开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金额、人数、损失达到一定数额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