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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热议信托创新业务:完善家族信托税收政策 建立养老信托制度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

降低委托人的准入标准

“通过养老的信托机制,不仅可以提前锁定未来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更加可以增强信任感。”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金李表示,养老信托的大力开展,可以助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盘活老年人手中的大量金融资源,投放到对国家的长期稳定发展有至关重要作用,又对提高老年生活品质有巨大影响的相关领域,更加有效弥补目前国家社会投资的缺口,更好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进一步,未来还可以以信托机制形成更加广泛的支持养老经济的平台。

金李建议,一是建议有关部门研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适当提升投资回报率,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二是建议加快建章立制,让信托机制在养老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真正发挥信托行业本身的特质,包括账户托管,破产隔离,专款专用,打通实体和金融,建立信任感等。

金李还建议,有关部门充分研究、谨慎推进,未来给投资者两层的保底。一层是用信托公司的信托机制对养老产业的投资资金的安全进行保底。另外一层是国家针对符合要求的养老项目的回报进行托底,提供投资最低收益率的担保。两层加起来增加信任感,降低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的焦虑感。这样使得养老项目可以在需要长周期投资,总体资金回报率不高的环境中,得到优质的资金来源,支撑养老产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表示,为促进和发展我国养老信托,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建议建立养老信托制度,由银保监会、民政部门、卫生与健康管理委员会、住建部门等相关部委联合制定《养老信托管理办法》,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养老信托的配套措施:一是降低委托人的准入标准,拓宽信托财产的来源;二是建立信托运营中受托人的分类遴选机制;三是建立较为完善的养老信托监察人制度;四是建立符合养老保障功能的养老信托设计、管理和保障机制;五是建立统一的信托登记制度夯实养老信托的法律基础;六是针对养老信托的性质实施差别化税费优惠政策。

“从海外经验看,需要给予税收政策和支撑,有效引导居民参与养老信托投资管理和养老财富累积。”资管行业研究员袁吉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我国老龄化趋势加快,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充足,需要发展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服务,帮助居民增加长期储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