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不久,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和谐众生公司董事长失联。然后,我们就接到了仲裁方面的通知,如果不按期还款,就会将我们的房子强制收走。眼看着我们的房子很可能就这样成为别人的了。”李广益如是称。
得知此消息后,2020年9月20日,李广益与类似遭遇的当事人来到和谐众生公司讨要说法,但是该公司已经人去楼空。
3月2日,一位当事人再次来到和谐众生公司办公地点,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摄影 新京报记者寇德娜
骗局起底:房子被抵押贷款,负债由谁来背?
对于赵红、李广益等人的不幸遭遇,令人疑惑的是,和谐众生公司开展的所谓“以房养老”,究竟是如何操作的?这背后有着怎样的套路,当事人的房子为何就已“危在旦夕”?
赵红向新京报记者介绍称,“收到仲裁申请书后,我们仔细查看才明白,和谐众生公司通过将我们的房产抵押后,从第三方获取了借款,现在无法还款了,第三方就向仲裁委提起申请执行我们的房产。”
事实上,房产抵押一事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就可见端倪。“当时,和谐众生公司的工作人员让我去不动产交易中心等部门,嘱咐我‘到时候让签字就签字,就是走个程序’。最终,我也是稀里糊涂就把程序走完了。”李广益告诉记者,“现在回想起来,和谐众生公司那时就将我们的房子进行了抵押贷款。”
但是,从合同约定层面来看,将房子进行抵押的“贷款人”,并非是和谐众生公司,而是赵红、李广益等当事人。新京报记者在赵红提供的一份与和谐众生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看到,双方约定,甲方(即赵红一方),通过乙方(和谐众生公司一方)的评估、推荐,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赵红一方向出借人借取资金。同时,赵红一方在获得借款后,再将该笔借款存入和谐众生指定的银行账户,委托和谐众生公司为其提供理财服务,和谐众生公司按照预期年化5%(即0.416%月收益)向赵红一方支付理财收益。
赵红与和谐众生公司所签订的协议内容截图。
据赵红介绍,她的房产70多平方米,评估价约为600万元,按照评估价七成放款420万元,按照约定,和谐众生公司每月支付给她的理财收益约为17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违约责任,协议中有一项对应条款,“借款人不能如期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时,以抵押物优先受偿”。这也为后来当事人的房子面临“易主”危机埋下了伏笔。
赵红与和谐众生公司所签订的协议中约定了相应违约责任。
“复盘来看,和谐众生公司操作的整个过程,其实就是一个闭环。”当事人王芳(化名)称,“我们听从和谐众生的安排,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第三方出借人,从而获取出借人的借款。然后按照和谐众生的操作,我们将这笔借款交由和谐众生去处置,随后和谐众生按约定给我们打‘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