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床位“搬”进家,多地创新举措夯实养老“第三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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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知护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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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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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养老服务床位供给,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出台《北京市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将养老床位“搬”进家中。目前,上海、青岛、广州、杭州、西宁、成都等多地都在积极探索“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模式。民政部表示,家庭养老床位这一创新举措极大缓解了家庭养老的难处,符合当下养老服务需求以及养老行业发展现状。“十四五”期间,将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家庭养老床位。
“今年,北京市将在城六区建设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让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的生活、居住环境,又能获得养老服务机构的上门服务,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据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试行办法预计今年将在城六区建设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据悉,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是北京市就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临时托养床位、养老机构的集中照料床位共同构成养老服务“三张床”,属于为老年人提供“床边、身边、周边”就近长期照护服务的其中“一张床”。2019年以来,北京市在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试点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共3200张。
试行办法明确了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概念,即依托就近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提升居家生活的失能、重残老年人的专业照料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既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也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相关家庭的经济负担。
李红兵表示,北京市对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申请对象、申请流程、补贴支持等一系列政策进行了集成和创新,权责、边界进一步明晰。例如,申请对象明确为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确定为重度的失能老年人或重度残疾老年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可扩展到中度失能老年人。从补贴支持来看,则集合了养老机构运营支持、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和医疗保障支持三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北京市财政按照每床每月500元标准给予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补贴。对于申请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在进行适老化改造时,符合条件的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享受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