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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亟待扩容 养老金投资需完善财税金融政策

彭春霞/制图

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当前,我国初步形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尽管我国已建立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但各支柱之间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从海外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金改革的经验看,不少分析人士表示,我国养老金第二支柱政策有待进一步改革完善,以扩大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覆盖面。同时,应该进一步完善养老金投资体系,扩大养老金可投资的金融资产范围,建立养老金长期投资的保障制度。

企业年金亟待扩容

尽管我国已建立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但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当前的养老保险体系亟待变革完善。近年来,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成为业内热议的话题,但对于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为主的第二支柱则关注相对较少。实际上,我国第二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依然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以企业年金为例,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自2004年实施以来,总体来看,目前的覆盖率依然有限。人社部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量为10.52万个,参加年金职工2718万人,仅占到企业职工的近10%。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在业内看来,作为养老保险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扩容已经提上日程。

“虽然我国已有超10万个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但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央企、国企,且近三四年来新增企业的步伐放缓,民营中小企业参与率较低。此外,我国目前有着规模庞大的灵活就业人群,这部分群体也无法加入第二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北京一资深养老金研究人士对记者表示。

导致我国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参与率较低的原因较为复杂。多位分析人士表示,这既因为我国中小企业生存周期较短,职工流动性较高,中小企业难有足够的人力和资源去支撑企业年金的长期缴纳;也有企业已有的社保缴纳负担较重等原因。

但掣肘企业年金覆盖面扩大的因素并非不可改变。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依然可从多方面加以完善。如英国自2012年引入了职场养老保险自动加入制度,该制度使得英国第二支柱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在此后的7年间翻了近一番,目前英国22~29岁在职人群参与职业养老金的占比超过80%。同时,为降低政策推行时对企业盈利的冲击,最低缴费标准由最初的2%分步提高至8%,政策实施初期2%的缴费水平6年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