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提供法治支撑 几天前,上海市市民杨英杰陪父母去社区服务中心听了一节教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的课程。 “现在这个社会,如果不会用智能手机,有时候真的是‘寸步难行’。不管是出行要出示健康码,还是看病挂号,这些事情都要在手机上操作。爸妈也感受到了这一点,看到课程通知就让我报名陪他们来听。”杨英杰说。 为了让老年人也能够享受到数字便利,上海还将相关内容列入地方性法规。今年3月20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企业,在为老年人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时,应当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满足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的需求,推广应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智能信息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服务时,应当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习惯,保留并完善传统服务方式。 通过立法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已经成为多个地方的共识。记者注意到,在省级层面,江苏、甘肃、山东、上海、广东、河北等地已经制定了养老服务条例,河南和贵州的养老服务条例正在制定中,安徽、重庆、内蒙古、四川等地已经开展立法调研或者论证工作。 从改造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到提高老年人防范非法侵害能力;从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定位,到明晰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各地围绕重点难点,聚焦短板弱项,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在立法时还考虑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专门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加以规范。 《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本市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纳入乡村振兴规划,相关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提升服务水平;《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合理布局,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社会力量建设互助幸福院、养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理顺政府市场关系 各地以立法的方式促进养老服务工作,让老年人的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制定的条例也会有所差异,由此导致不同地区的老年人获得的优待政策也会出现差异。 针对这一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建议在国家层面立法,建立全国老年人基本优待制度。 “通过全国性立法来建立全国老年人基本优待制度,有助于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该制度可以通过吸取各地目前已经形成的经验,在已经制定的老年人优待政策中选择普遍包含的项目,上升为老年人基本优待项目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韩德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