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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亮生活|“养老”的另一个选择

民法"典"亮生活,本期节目咱们来聊聊养老这个话题,民法典的颁布,为我们的养老生活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本期节目我们和主持人郭峥走进说法现场。

摄制组来到了昆明市官渡区和平路社区,主持人郭峥和三位嘉宾,将和大家一起探讨关于养老的话题。

主持人:郭峥

嘉宾: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冬辉律师

昆明官渡区善润养老服务发展中心 刘碧雯主任

和平路社区居委会 张俊鹏副主任

主持人:“打算怎么样来养老? ”

观众:“只有我们进敬老院里面。”

观众:“如果是姑娘他们儿子来照顾,就是他们来,不来的话,我就自己请人。”

观众:“我们想拿我们的房产养老,我们是县城可以实现吗? ”

主持人:“好,这个问题我们暂时留下来,今天整个节目过程当中您估计会找到这个答案的。 ”

说法小剧场 一

许阿姨:“小陶,你好,在锻炼身体吗?”

陶叔叔:“许老师,最近没有见你,身体怎么样了?”

许阿姨:“就是最近身体不算太好。就趁着今天身体还可以,去家政公司找个保姆,还不是要找个人来适应适应。”

陶叔叔:“是的,像我们这样亲人不在身边的人,还是要找个人来照顾自己。我最近听说有个遗赠扶养协议。”

许阿姨:“是吗?它具体是怎么说?”

陶叔叔:“大概意思就是说,你们之间先定一个相关的东西,然后人走了以后你把财产给他,这样操作我觉得他可能会更用心尽力地来照顾你。”

许阿姨:“还有这样的事情?等我打听打听。”

陶叔叔:“你去了解一下看看。”

遗赠扶养协议,你听说了吗?

李冬辉律师:“遗赠扶养协议其实简单地来讲,也就是说我们的老人、遗赠人,在碰到困难的情况下,与我们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协议,那这份协议是干什么的呢?第一个约定可以由我们的组织或者个人尽到扶养的义务,给他生养死葬,就是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包括百年以后的丧事料理都可以约定,同时在协议里会约定,我们的遗赠人将他的合法的全部或者部分的财产,在他百年以后由我们扶养人他来进行支配,这是我们的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继承编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规定明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虽然与现行继承法对遗赠扶养人范围的修改只有几个字,但是对于有扶养需求的老年人来说,这一改变,使他们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说法小剧场 二

许阿姨:“我前次不是找了小王,让她做我的扶养人。现在是有点后悔了。”

陶叔叔:“哪方面?”

许阿姨:“一开始看着她手脚勤快,也爱干净,像我们这种无儿无女的找她还是可以的,但是相处了半年下来,感觉还是不是那么一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