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伟涛
全区建成100个县级以上示范性养老院、100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179家,养老床位27.2万张;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00多家,农村幸福院等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近1万个……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聚焦老年群体实际需求,深化养老服务改革,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初步建立了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保障坚强有力
广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发展步入“快车道”:创建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立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围绕构建“城乡统筹、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监管全面,多元供给、人人享有”的养老服务体系目标,各级政府扎实推进,为抓好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自治区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各成员单位主动作为、合力谋划,为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十三五”以来,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15亿元,争取中央资金约14亿元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各地各部门积极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有效激活了养老服务发展新动能、新活力。
不断加强政策创制,先后制定《广西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自治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文件30多个,涉及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形成了相互衔接、互为支撑、具有广西特色的政策体系。
目前,养老服务业已成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养老已成为自治区大健康产业体系的核心产业。相关部门正加快广西养老服务条例立法步伐,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养老服务内容更加丰富
近年来,广西先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惠及4万多名老年人;建立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制度,惠及25万多名特困人员;建立普惠型高龄津贴制度,惠及130多万名老年人。
在全区375个乡镇开展以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加快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家庭各尽其责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全面实行备案制。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坚持既补建设、又补运营,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支持,探索经营模式转变,120多家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坚持需求导向,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护理型养老床位,共建成护理型床位3.9万张,占比达42.4%。探索旅居养老服务新模式,与广东、江西等省份签订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拓展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