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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多措并举促落实 助力中央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面实施

  一是加强请示汇报。针对审核中遇到的政策执行、申报口径和报送方式等方面问题以及预算单位反映的特殊情况,及时向财政部有关司局请示报告,并严格按照答复执行和落实,解决处理疑难问题。二是加强与地方人社部门的联系沟通。通过社保经办信息系统调取单位参保缴费的详细数据,获取数据支撑;对审核工作中双方人事不一致、存在争议的问题,宣讲政策,明确依据,加强协商,努力达成共识。三是主动与中央单位沟通衔接。充分发挥与二级主管部门构建的“政策互通、信息共享、联合监管”机制效力,及时反馈需要相关单位辅助核实的问题和事项,在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的同时,有效规避了审核风险。四是加强处内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实行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策、重大问题专项请示汇报、审核结果逐级签批确认,确保审核工作机制健全、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