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普及推广家庭照护床位,把家庭照护床位监管纳入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完善服务纠纷解决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
稳步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3 年,完成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占老年人家庭总数比例达到10%以上;
稳步提升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到 2023 年,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达到20%;
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到 2023 年,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
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应配备养老护理员、专业社工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满足居家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制定地方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机构)、居家上门服务等标准,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开发区域范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软件应用,实现为老年人和家属提供在线咨询、预约申请、服务查询、远程关怀、远程照护等线上综合服务;
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普及推广“物业+养老服务”,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试点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模式;
建立完善创新示范工作机制,围绕创新示范工作目标,加强规划、项目、资金、人才等配套制度建设,强化制度体系对创新示范工作的支撑推动作用。
供稿:区民政局
原标题:《省级示范点!鼓楼新型养老服务发展模式获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