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社区治理有哪些成效呢?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明显增强。我们全面加强了党组织对城乡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从这次城乡社区组织换届可以看出,目前24省完成了社区党组织、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两委”换届。换届后,绝大多数村居委会主任和村书记都实现了“一肩挑”,而且两委班子的交叉任职比例大幅度上升,这有利于我们加强对基层组织党的领导;另外,还加强了对基层的减负工作,给基层赋能减负,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让社区有时间、有阵地、有资源为群众服务;还加强了城乡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了职业体系和岗位薪酬体系。在这些方面,发达地区比如上海做得比较好。
二是基层群众自治深入发展。立法调整了村委会和居委会的任职期限,由三年调整为五年。《民法典》明确了村委会、居委会的特别法人资格。在法律上的重大规范和调整对稳定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推动城乡治理的深化、稳定群众的社区服务预期,都起到很好的作用。在推动群众自治方面,全国大部分县区都制定了社区协商议事目录,修订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现在基层社区群众的协商氛围进一步浓厚,85%的村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89%的社区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还普遍建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居委会的财产、集体财产怎么分配,土地怎么分配,国家给的资金怎么花等。
三是为民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我们大力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到去年底,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实现了全覆盖,农村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了65.7%。在“十三五”期间,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提高18个百分点,农村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提高53.4个百分点。每个村和社区都有综合服务平台,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另外,我们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进“互联网+社区服务”,推进网格化,实现了掌上办、网上办,社区为民、安民、便民功能不断增强。
四是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我们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对“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个时期的基层治理作了顶层设计和长远谋划。民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制定了“十四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后将出台。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领导和党建引领,推动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建设,包括完善党建引领的社区共享共治格局,推进村委会、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同时,实施好“十四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我们的社区服务水平有更大的提升,质量更高,群众更加满意。谢谢。